疫情防控背景下支持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贛府廳發〔2021〕32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常態化疫情防控背景下支持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健康發展若干措施》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抓好貫徹落實。
2021年11月3日
常態化疫情防控背景下支持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健康發展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續鞏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成果,進一步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幫扶支持力度,更好穩定就業、改善民生,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1.實施稅收優惠。對受疫情影響較深的“定期定額”納稅人,結合實際情況合理調整定額,或簡化停業手續。對企業因疫情導致發生重大經濟損失,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責任單位:省稅務局)
2.用好再貸款政策。落實新增支小再貸款額度加大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貸款的政策要求,年內新增200億元支小再貸款額度,采取“先貸后借”模式,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貸款,銀行機構發放貸款的平均利率控制在5.5%左右。(責任單位:人行南昌中心支行)
3.提升金融服務質效。引導金融機構持續開展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在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專項激勵費用補貼、績效考核權重、審批權限下放等方面,進一步向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信貸業務傾斜。全面落實“三清單一檢視”制度,提升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金融服務質效。開展“貸動小生意,服務大民生”金融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專項行動,力爭實現2021年個體工商戶貸款增速高于各項貸款增速,個體工商戶信用貸款占比高于30%。(責任單位: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銀保監局、省金融監管局)
4.加強轉貸服務。鼓勵各地中小微企業政府續貸周轉金為中小微企業提供短期過橋轉貸資金服務,重點面向受疫情影響較深的中小微企業,解決企業到期還款資金不足的問題,幫助企業渡過難關。(責任單位:省金融監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銀保監局、省財政廳)
5.強化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等行業融資支持。運用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延期和信用貸款政策,支持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等受疫情影響較深的行業融資紓困,3個工作日內完成貸款還舊借新,不盲目抽貸、壓貸、斷貸。對延期期滿仍有資金需求的積極通過無還本續貸、調整還款安排等繼續給予支持。(責任單位: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銀保監局、省金融監管局)
6.促進文旅消費。鼓勵舉辦中國紅色旅游博覽會、文旅消費季、消費月等活動,完善游客集散中心、智慧旅游平臺。推動國有景區門票降價政策,鼓勵民營景區推出門票優惠措施。引導文旅企業主動適應市場消費需求,以高端化、品質化、個性化為方向,豐富文旅產品供給,開發特色景區、精品線路、研學培訓、黨建活動等產品,增加參與式、體驗式消費項目。(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體育局等,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7.促進便民消費。支持商業步行街戶外營銷活動,優化和簡化對零售、餐飲企業裝修、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等事項審批,放寬戶外店招設置和場外促銷活動的限制。餐飲企業可依法申請區域、路段和時段的城市道路臨時占用許可,以移動餐車、快閃店等方式,參與食品攤販經營,豐富餐飲消費供給。(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商務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公安廳)
8.鞏固產業鏈合作體系。發揮好“產業鏈鏈長制”協調推動作用,引導供應鏈上下游企業穩定原材料供應和產銷配套協作。搭建產品供需對接平臺,分行業、分領域組織開展產供需產業鏈對接活動。加大供應鏈票據運用力度,推動核心企業及時通過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進行確權,為供應鏈上下游中小微企業融資提供便利。(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重點產業鏈鏈長制牽頭部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銀保監局)
9.持續提升口岸通關便利化水平。全面推行“兩步申報”“提前申報”等模式,推廣“船邊直提”“抵港直裝”,對中小微企業申請海關通用資質、特定資質,實行“一次申報、一次辦理”。(責任單位:省商務廳、南昌海關)
10.緩解集裝箱用箱緊張。積極爭取國鐵集團班列開行線條和港口、中遠海運等船公司給予適當延長用箱期及箱源支持,探索開展集裝箱拼箱、冷藏箱進出口、高鐵貨運等業務,提升運輸能力。探索推廣海運、鐵路集裝箱互認,加快推進集裝箱多式聯運信息交換平臺及共享調撥體系建設,聯動沿線設置集裝箱還箱點,改善用箱循環,提高重箱轉空箱周轉速度,彌補出口空箱缺口。(責任單位:南昌鐵路局、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
11.擴大高速公路優惠范圍。優化我省收費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政策,在現有差異化政策的基礎上,對通行且使用ETC繳費的合法裝載貨車,進一步增加優惠路段和擴大優惠時段。(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
12.鼓勵降低道路運輸車輛保險費率。在常態化疫情防控期間,鼓勵保險機構在費率浮動范圍內對道路運輸車輛商業險、安全生產責任險、雇主責任險等保險費率給予合理浮動,進一步優化承保理賠流程,提升服務質效。(責任單位:江西銀保監局)
13.鼓勵減免租金。在常態化疫情防控期間,鼓勵各類經營性房產業主為受困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并可按實際免租月數或折扣比例相應申請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國資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管局、省商務廳)
14.加強價格監測監管。密切跟蹤市內外價格波動情況,重點做好對鐵礦石、鋼鐵、煤炭、玉米、豆油等大宗商品價格走勢及對下游產品價格影響的監測。適時發布市場價格情況,為中小企業采購原材料提供價格信息服務。加強價格監督執法,堅決查處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違法行為。(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
15.保障人員、物資安全有序流動。密切關注國內外疫情形勢變化,定期開展風險評估,及時發布風險提示,因時因勢調整完善疫情防控策略,不得層層“加碼”。在省內全域為低風險時,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規定的前提下,各地應允許人員在省內自由流動,不得出臺限制性措施。積極指導各類市場主體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促進人員、物資等安全有序合理流動。(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各市、縣〔區〕人民政府)